- 編號:74813
- 書名:《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適用評釋
- 作者:高旭軍
- 出版社:中國人大
- 出版時間:2017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7-11-10
- 定價:118元  
- 特價:94.4元,80折,省23.6元!
 
圖書內容簡介
近年來,法學方法論是我國法學界熱烈討論的議題。在所有的法學方法論中,最基礎、最重要的方法便是根據法律條文本身的語義、上下文和立法背景等探究、澄清相關法律條款中存在的疑難問題,并查明立法者對這些問題的真意。這樣的問題有:適用相關的法律條款應該具備哪些前提條件?為什么它們是該條款的適用條件?適用某一條款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為什么?等等。本書正是這樣一部適用傳統法律解釋方法探究并解決此類問題的著作。與傳統法學學術著作不同的是,本書沒有采用章節目這種傳統的結構安排;相反,本書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101個條款為核心內容,逐條分析論述每一條款涉及的適用問題和理論問題。在分析論述每一條款內容的過程中,本書根據相關條款不同的邏輯結構和核心內容設計該條的研究重點,在此基礎上,探究并澄清該條特殊的適用問題和理論問題。在論述每一條款涉及的問題時,本書不僅介紹和評論了國內外學者對概念和其他法律問題的不同觀點,而且論述了西方國家法院或仲裁機構在其判決或裁決中對同一概念和法律問題的解釋。因此,本書是一部實用性很強的理論性專著。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適用范圍和總則 1 
第一章 適用范圍 3 
第1條 適用《公約》的條件 3 
第2條 《公約》適用的排除 9 
第3條 《公約》對于混合合同的適用 18 
第4條 《公約》不涉及的法律問題 25 
第5條 對人身死亡或傷害責任的排除適用 34 
第6條 當事人通過約定而排除《公約》的適用 36 
第二章 總則 44 
第7條 解釋《公約》的原則 44 
第8條 解釋當事人聲明和行為的規則 51 
第9條 商業慣例和習慣做法的效力 58 
第10條 營業地的認定 64 
第11條 合同的形式 68 
第12條 締約國的保留權及其效力 72 
第13條 對“書面”概念的界定 76 
第二部分 合同的訂立 81 
第14條 要約 83 
第15條 要約的撤回 93 
第16條 要約的撤銷 97 
第17條 要約的終止 103 
第18條 承諾 104 
第19條 反要約 112 
第20條 要約承諾期的確定 120 
第21條 逾期承諾 123 
第22條 承諾的撤回 129 
第23條 合同訂立的時間 131 2 
第24條 送達的概念 133 
第三部分 貨物銷售 139 
第一章 一般規則 141 
第25條 根本違約 141 
第26條 宣告合同無效的聲明 151 
第27條 發送生效原則 154 
第28條 實際履行請求權 159 
第29條 合同的修改或終止 164 
第二章 賣方的義務 170 
第30條 賣方的義務 170 
第一節 交付貨物和移交單據 173 
第31條 賣方的交付義務和交付貨物的地點 173 
第32條 與貨物運輸相關的義務 180 
第33條 交貨時間 188 
第34條 單據移交義務 191 
第二節 提交符合合同規定的、不得侵害第三方權利的貨物 197 
第35條 貨物與合同相符 197 
第36條 存在不相符性的時間界限 206 
第37條 交貨日截止前的補救權 210 
第38條 買方檢驗貨物的時間 215 
第39條 發出貨物品質瑕疵通知的義務 221 
第40條 賣方的惡意隱瞞 227 
第41條 權利瑕疵擔保 229 
第42條 知識產權瑕疵擔保 234 
第43條 存在權利瑕疵時的通知義務 246 
第44條 未通知的理由 250 
第三節 賣方違約時的補救措施 255 
第45條 買方能采取的救濟措施 255 
第46條 要求賣方實際履行或補充履行合同義務的 權利 260 
第47條 寬限期 270 
第48條 賣方瑕疵履行時的補救權 275 
第49條 買方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 285 
第50條 減價 294 
第51條 賣方部分違約時買方擁有的救濟措施 301 
第52條 賣方提前交貨或多交付貨物時的救濟 措施 304 
第三章 買方的義務 313 
第53條 買方的基本義務(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 313 
第一節 支付價款 315 
第54條 貨款的支付 315 
第55條 價格的確定 317 
第56條 按重量確定價格 322 
第57條 支付地點 323 
第58條 付款時間 331 
第59條 主動付款 339 
第二節 收取貨物 341 
第60條 收取貨物的概念 341 
第三節 買方違反合同的補救辦法 344 
第61條 買方違約時賣方可采取的救濟措施 344 
第62條 要求買方實際履行合同義務 347 
第63條 規定額外的履約寬限期 351 
第64條 宣告合同無效 354 
第65條 賣方自行確定貨物的規格 362 
第四章 風險移轉 368 
第66條 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 368 
第67條 涉及貨物運輸時風險轉移的時間 371 
第68條 運輸途中貨物銷售時的風險轉移 377 
第69條 其他情形下的風險轉移 382 
第70條 根本違約和風險轉移 391 
第五章 有關賣方和買方義務的一般規定 398 
第一節 預期違約和分批交貨合同 398 
第71條 預期違約及其救濟措施 398 
第72條 預期根本違約 412 
第73條 分批交貨合同及其效力的解除 422 
第二節 損害賠償 431 
第74條 損害賠償的數額 431 
第75條 宣告合同無效并進行替代交易時損壞 賠償金的計算 437 
第76條 宣告合同無效而未進行替代交易時 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441 
第77條 減少損失義務及其后果 447 
第三節 利息 452 
第78條 應付款項的利息 452第四節 免責 457 
第79條 不受人力所控制的履約障礙 457 
第80條 由另一方引發的不履行 474 
第五節 宣告合同無效的效果 478 
第81條 宣告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478 
第82條 不能按原狀歸還貨物的法律后果 485 
第83條 其他救濟權的保留 492 
第84條 歸還貨物或貨款時的利益返還 493 
第六節 保全貨物 500 
第85條 賣方控制貨物時的保全貨物義務 500 
第86條 買方保全貨物的義務 506 
第87條 存入他人倉庫及其費用 512 
第88條 保全貨物的當事人出售貨物 514 
第四部分 最后條款 523 
第89條 《公約》保管人 525 
第90條 與其他類似國際公約的關系 525 
第91條 加入《公約》的程序 527 
第92條 對《公約》第二部分或第三部分的保留 530 
第93條 《公約》在聯邦制國家的適用 532 
第94條 國內銷售規則與《公約》條款相似的締約國 的保留聲明 536 
第95條 對第1條第1款b項規定的保留聲明 540 
第96條 對非書面合同形式所作的保留聲明 542 
第97條 保留聲明的生效條件 544 
第98條 保留限制 547 
第99條 生效的時間 548 
第100條 生效的時間范圍 552 
第101條 《公約》的退出 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