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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蜀漢天堯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司法廳2006年11月25日川價發【2006】258號《關于印發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的通知》及其附件《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制定本收費標準。
 
 一、代理一審案件
 1、代理刑事案件
 ①偵查及起訴階段(含檢察院自偵): 3000~10000元;審判階段:3000~30000元。律師如需到外地出差,差旅費等實報實銷。
 如上述兩個階段一次性委托,代理費15000元~25000元。
 ②辦案所需其他工作費用(翻譯費、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以及律師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實報實銷。
 ③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職務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不低于上述標準的2倍。
 2、代理民商、行政案件
 (1)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即指律師為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服務,但不以訴訟或執行結果為收費依據的代理。
 ①代理費:
 A、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案件實行計件收費:
 普通民商案件,代理費3000元~10000元;
 知識產權和房產糾紛案件,代理費5000元~10000元;
 行政案件,代理費5000元~8000元,吊銷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行政案件代理費不低于7000元。
 B、涉及財產標的的民商、行政案件,根據爭議標的按照下表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于上述A類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案件)的收費標準。
 爭議標的	代理費比例
 5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1000-3000元
 5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	6—5
 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	5—4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4—3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3—2
 1000萬元以上	2—1
 ②辦案工作費用:
 A、外地案件差旅費實報實銷。B、辦案所需其他工作費用(復印打印費、翻譯費、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以及代理律師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實報實銷。
 3、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代理費不低于上述標準的2倍,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2)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指律師事務所受當事人委托辦理民事案件,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按訴訟結果收取代理費。代理費按照勝訴(或減少損失)、或收回財產的金額的15~30,由雙方協商簽訂協議收取。
 二、代理二審案件
 1、未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的2/3~1/2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3、代理二審后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標準的1/2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三、代理再審(申訴)案件
 代理費按以下階段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與一審案件標準相同。
 1、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時,先收取1000~3000元代理費;
 2、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時,再按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四、代理執行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標準的2/3~1/2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五、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審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代理商品房買賣、出具律師函、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項目談判、律師見證、資信調查
 ①審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代理商品房買賣、出具律師函,按合同標的收費,但每件(次)不低于1000元。
 合同標的	律師費比例
 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1000-10000元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0.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0.3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內	0.2
 5000萬元以上	0.1
 ②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項目談判、律師見證、資信調查,按所涉及的財產標的收費,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財產標的	律師費比例
 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2000元以上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0.6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0.4
 1000萬元以上	0.2
 2、公司、企業設立
 注冊資本金額	律師費
 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5000元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20000元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50000元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內	80000元
 5000萬元以上	100000元
 3、企業改制
 根據企業總資產計算,按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費
 企業總資產	律師費比例
 100萬元以下	10000~30000元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0.8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內	0.5
 5000萬元以上	0.2
 4、股權轉讓
 按企業改制收費標準的1/2收取。
 以上1、2、3、4項,經協商,也可按律師服務時間收費,200~500元/小時。
 5、房地產項目專項法律顧問
 按該項目投資總額的3‰5‰收取。
 6、擔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
 擔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收費每年不低于1.2萬元,視單位規模協商收費。代理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訴訟、仲裁案件及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時,代理費對照正常收費標準優惠收取。
 7、聘請私人律師
 每年律師費6000~30000元。
 8、以上非訴訟業務所需相關費用(交通費、翻譯費、查詢費、復印費、打印費、鑒定費、公證費以及代理律師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實報實銷。
 六、法律咨詢
 每小時50~300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
 七、代書法律事務文書
 每件收費200~500元。
 八、代理涉外案件
 涉外(含涉港、澳、臺)的案件收費最低不低于上述收費標準的二倍。
 九、本收費標準未列舉案件的代理費,由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根據川價發【2006】258號文件精神和規定協商收取。
 十、本收費標準從2006年12月1日起執行。
 十一、委托人可依據《律師法》和《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對本所服務及收費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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