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準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2005年3月17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引渡條約》。